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小规模的认定标准:1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(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)在50万元以下(含本数,下同)的;“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”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...
2020-02-12